陕西关于离婚诉讼期限的规定
宁波北仑法律咨询
2025-06-01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七百二十四条和第七百二十五条的规定,离婚诉讼期限主要涉及两种情况:第一种是无过错方的保护期,即自家庭暴力、虐待等行为发生之日起不超过五年的时效;第二种是不正当获得不动产所有权的追诉时效,不得超过相关规定。具体到陕西省,离婚登记通常需要经过30天的冷静期。此外,民事案件的一般诉讼时效为三年,自知悉或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。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七百二十四条:家庭成员之间的个人伤害责任、家庭暴力的损害赔偿的时效期间,从受伤之日或者家庭暴力行为发生之日开始;但是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侵害之日起不超过五年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七百二十五条:因不正当获得不动产所有权,原所有人或者其他利益人可以行使取回原物的权利,但应当在得知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侵害之日起一年内行使,不得超过相关规定的时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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